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📜 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核心内容一、总体目标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方向,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到2020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、结构合理、服务规范、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。二、重点任务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国企引..
1329714315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:2025-12-22 热度:165
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
📜 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核心内容 一、总体目标 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方向,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到2020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、结构合理、服务规范、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。 二、重点任务 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 国企引领:明确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集中式住房租赁业务试点,如苏州市级层面指定1-2家国企试点,市县遴选示范企业。 企业参与:鼓励房地产开发、经纪、物业企业拓展租赁业务,落实税收优惠和融资支持。 个人出租:支持个人委托租赁企业或中介规范出租自有住房。 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和供应 用地保障:将租赁住房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,竞拍中可“竞配建租赁住房面积”。 存量盘活:允许商业、办公、工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,过渡期内用水电气按居民标准收费。 房源转化:将剩余安置房、公租房等存量房源调整为社会租赁住房。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金融支持:鼓励租赁企业发行债券、不动产证券化产品,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试点。 税收优惠:个人出租住房增值税减按1.5%征收,月租金≤3万元可免征增值税;企业出租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(5%征收率)。 住房公积金: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,无自有住房者按规定额度提取。 规范市场监管与服务 信息平台:建立政府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,提供房源核验、合同备案、信用公示等功能。 合同规范:推行示范文本,明确租金、押金、租期等条款,出租人不得无故扣减押金或单方面涨租。 安全管理:禁止非居住空间(如厨房、阳台)单独出租,明确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面积标准。 三、地方实践案例(以苏州为例) 国企示范:市级国企开展集中式租赁业务,遴选8-10家市场化企业作为区域示范。 货币补贴:暂停实物公租房申请,改为提高租赁补贴标准,建立市场联动调整机制。 用地创新:土地竞拍中,报价超指导价后转为“竞配建租赁住房面积”。 四、政策演进与最新动态 2016年: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39号),奠定租购并举制度基础。 2024年:央行、金融监管总局出台《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》,提供全周期融资支持。 2025年:《住房租赁条例》9月施行,首次以立法形式规范房源供给、合同备案、中介行为等。 🔍 政策核心逻辑 通过“增加供给+规范市场+保障权益”三管齐下,推动住房租赁从“散户主导”向“专业化、规模化”转型,缓解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,最终实现“住有所居”目标。

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📜 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》核心内容一、总体目标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方向,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到2020年基本形成渠道多元、结构合理、服务规范、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。二、重点任务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国企引...